考试
2021-02-25 18:08:55

(单选题)2014年11月3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

题目描述

A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B甲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责任的诉讼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诉讼

答案解析

[db:答案解析]

C参考解析: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一)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二)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三)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四)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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