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0 23:45:38

    吕小兰是某校八年级的一名女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但她

题目描述

【题目】    吕小兰是某校八年级的一名女生,学习成绩非常优秀,但她家住偏远农村,那里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她父母认为女孩子读书没有用,要她辍学打工,吕小兰被迫离开学校到浙江打工挣钱。人民法院为了配合政府督促辍学学生家长积极履行义务教育的职责,派人到她的家中,开展了法治教育。吕小兰得以重返校园。

(1)材料中吕小兰的父母侵犯了孩子们的什么权利?

(2)人民法院的做法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

(3)我们初中生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答案解析

(1)依据教材知识,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吕小兰的父母要她辍学打工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2)本题考查法律特征。从题干中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关,督促辍学学生家长积极履行义务教育的职责,开展法治教育,可以看出法律具有强制性;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的方面来回答。(3)本题考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依据教材知识,从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的角度来回答。

(1)受教育权(2)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3)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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