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08 14:17:43

2014年7月12日,常州技师学院三年级学生李本超,勇救两名

题目描述

【题目】2014年7月12日,常州技师学院三年级学生李本超,勇救两名落水儿童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年仅19岁。下列对李本超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这是一种对社会负责任的行为B.这是一种值得称赞的行为C.这是一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表现D.这是一种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的表现

答案解析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计较代价与回报,这种奉献精神是社会责任感的集中表现。李超的无私奉献行为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是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体现,不仅积极承担了社会责任,有助于他人和社会,还延伸了生命的价值。因此选项ABC正确;选项D观点错误,因为这属于负责任的表现。故选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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