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今年夏季一名李姓男子在承德的普宁寺(俗称大佛寺)景区内游览时

题目描述

【题目】今年夏季一名李姓男子在承德的普宁寺(俗称大佛寺)景区内游览时,用力掰断了一根木佛像的手指。因此,这名李姓男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从法律的角度看,该李姓男子的行为属于(  )

A.不文明行为 B.行政违法行为 C.民事违法行为 D.刑事违法行为

答案解析

B

本题考查有关违法行为的相关知识。材料中,一男子在景区游览时,用力掰断一根木佛像的手指,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从法律的角度看,该男子的行为属于破坏公共财产,属于行政违法行为,B选项符合题意。A选项“不文明行为”,该表述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回答问题,不选。C选项“民事违法行为”和D选项“刑事违法行为”的表述与题文材料无关,材料中,该男子的行为是违法行政法律法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民事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指违法刑事法律法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因此,综上所述,选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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