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2-28 17:10:11

甲、乙签订毛驴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

题目描述

甲、乙签订毛驴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驴。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价款,但甲提出需延迟30日交付,乙同意,双方同时约定驴已归乙所有。8月30日,该驴产下一小驴。以下对于该小驴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驴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

B

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驴仍为甲所有

C

应归甲所有,因为驴所有权虽已转移,但并未交付

D

应归乙所有,因为驴所有权已归乙

答案解析

D

《合同法》第163条以交付作为划分买卖合同项下孳息归属的界限,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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