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23:33:55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

题目描述

  [单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

A.甲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在甲没有支付价款前,乙不交付汽车
B.甲、乙约定各自出资100万成立丙公司,甲没有出资前,乙也不予出资
C.甲向乙借用了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了手机,甲未归还相机,乙不归还手机
D.甲、乙约定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在乙没有支付运费之前,甲不予交付给乙

答案解析

[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第一步:关键信息------①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②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约时可拒绝履行;第二步:题目详解甲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是买卖行为,既甲给乙钱,乙给甲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属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合约时可拒绝履行,符合定义,所以选A。B选项:二人出资成立公司,没有债务关系,不属于互负债务,所以B错。C选项:甲向乙借用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手机,但甲借相机和乙借手机是先后发生的独立的两件事情,分别是单方的债务关系,而不是互负债务,不符合定义,所以C错。D选项: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此时乙未负债,不属于互负债务,所以D错。故本题选A。【2021-浙江A-093/浙江C-082】   

参考答案:A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