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甲于2011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

题目描述

【单选题】

甲于2011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11年3月27日

B:2011年3月22日

C:2012年3月27日

D:2012年3月22日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考点】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解析】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11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11年3月27日~2012年3月27日。答案选C

正确答案【考点】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解析】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11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11年3月27日~2012年3月27日。答案选 C    解析   解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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