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21:15:05

刘腾辉是城关小学三年级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

题目描述

  主观题

  刘腾辉是城关小学三年级学生,平时住校就读。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城关小学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2004年某天,刘腾辉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使其前胸及右上臂皮肤被烫伤。(1)请用教育法律相关知识分析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你谈谈学校应该怎样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答案解析

[题目解析(1)学校的做法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本材料中,城关小学及其教师明知刘腾辉是未成年人,但却安排并默许其从事用水桶抬开水这一危险行为,城关小学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存在疏于管理、同意未成年人从事不利于其身体健康成长的活动的行为,造成了刘腾辉绊倒被开水烫伤。(2)首先,安全防范从小事做起,规范学校管理,杜绝散漫管理带来的安全隐患,另外,规范教师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批评;其次,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法律知识;再次,做好学生的自护教育;最后,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方面的硬件设施的维护,搞好学校应急事故处理程序的研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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