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20:10:17

2015年1月14日,因犯交通肇事罪,四川男子代某被人民法院

题目描述

【题目】2015年1月14日,因犯交通肇事罪,四川男子代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14年4月30日代某驾驶私家车准备到车管所办理年审。途中,驾车行驶到镇兴业南街公交站旁边的路边停车区后,便开门下车。这时意外发生了,一辆电动车从代某的车后左侧行使过来,撞在了车的左侧驾驶门上。电动车上一对母女摔倒在地,其中母亲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代某被判刑是因为他侵害了他人的哪一权利?我国法律为什么要保护这一权利?

(2)在生活中,我们应怎样保护自己的这一权利?

 

答案解析

试题分析:(1)读题分析:代某被判刑是因为他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回答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即可(2)此题考查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首先认真审题,这一权利是承接上一问,转换确定:我们应怎样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然后联系相关知识点,从及时报案、通过合法途径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角度回答即可。

(1)生命健康权。(1分)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2)①是及时如实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②是采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③加强自我保护,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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