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07 20:17:4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阅读下列中国

题目描述

【题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阅读下列中国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相关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

材料二“人何以尊于禽兽!人有法律,而禽兽无之也。”“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法者,天下之公器也。”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

材料三“民国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全集》

材料四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法治思想的核心是什么?

(2)材料二、三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

(3)根据材料四,说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是什么?它对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归属作了怎样的规定?体现了什么原则?

(4)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答案解析

(1)题干所给材料一中“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故法者,王之本也”表明法律是君主制定的,是其统治的重要手段;题干所给材料一中“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表明法律的核心是刑罚。(2)依据题干所给材料二中“立法权如果操于一人,必立有利于一人的专制之法;立法权如果操于众人,则所立之法必然是有利于众人的民主之律”及材料三中“民国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归纳即可。(3)依据题干所给材料四中“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可知其性质。根据材料“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可知三权的归属及原则。(4)根据所学知识,我们应该知道在这个时间段法制建设的主要成就就是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和1949年的《共同纲领》。

(1)法律是君主制定的,是其统治的重要手段;法律的核心是刑罚。(2)立法权应归人民大众;主权在民;法律至高无上。(3)性质: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国家临时大法。立法权属于参议院;行政权属于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只答临时大总统亦给分);司法权属于法院。体现了三权分立或者分权制衡的原则。(4)1949年颁布《共同纲领》,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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