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12:51:14

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

题目描述

[单选题]

质权,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项属于质权:

A.越某向梁某借款30万元,将自己的房屋作价15万元抵押给梁某,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
B.孙某为了向银行借款50万,就找了当地一个声誉很好的陈某作担保,并送给他一条价值500元的好烟
C.李某在乙处修理电视机,因为钱不够,就将自己的手表放在乙处,说第二天拿钱来,就把电视机取走
D.钱某向赵某借了辆自行车,并且白纸黑字地写了借据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第一步:关键信息------①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②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第二步:题目详解C选项:李某为了担保自己会支付电视机修理费,将自己的手表移交给乙占有,符合定义,当选。A选项:房屋是不动产,而不是动产,不符合②,排除。B选项:陈某是孙某的担保人,而不是孙某的债权人,不符合②,排除。D选项:借据是借款证明,而不是动产,不符合②,排除。故本题选C。【2008-广西-094】   

参考答案:C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