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5-30 10:08:08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

题目描述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1/12,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
A:1/6
B:1/5
C:1/4
D:1/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常规计算。赋值项目资金需求为12,由题意可知,四人的总投资额=甲+乙+丙+丁=12×(1+1/3)=16,甲+乙+丙=12×(1-1/12)=11,则丁=5,又已知甲:(乙+丙)=1.2=6:5,丙=丁×60%,则甲=6,乙+丙=5,丙=3,所以乙=2,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2/12=1/6。
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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