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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04:12:43

被告人李某于2005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4万元,被法院判处

题目描述

被告人李某于2005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2007年5月9日缓刑考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3月20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将张某打成重伤。如果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应被判3年有期徒刑,其能够再次被判处缓刑?执行缓刑时其自由受到哪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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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李某能够被判处缓刑,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李某能够被判处缓刑,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刑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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