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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11:15:45

甲于2008年10月10日参展我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并公

题目描述

甲于2008年10月10日参展我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并公开了某项技术,之后于2009年2月l5日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则于2009年1月20日做出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2009年2月1日也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本案可以预知的结果是()。

A、甲可以获得专利

B、乙可以获得专利

C、甲和乙共同获得专利

D、甲和乙都不能获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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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B甲因2008年10月10日参展我国政府承认的国家展览会,根据《专利法》规定,甲在展览会中公开的某项技术在2009年2月15日申请专利时不丧失新颖性。甲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有关活动结束后的6个月内即2009年2月15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应当确认其专利的新颖性。尽管乙于2009年2月1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但是,当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甲,此为“先申请原则”。选项B正确。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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