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16:54:13

学会维权,崇尚公正

题目描述

【题目】学会维权,崇尚公正

2015年10月1日,新制定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2015年十一国庆长假期间,青岛一大排档兜售天价大虾事件引发热议,有游客结账时发现,一盘普通的虾收费1500余元。当地物价局对该商铺作出9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国已实现中小学生学籍档案全国联网,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向实现教育公平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1)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些知识?

(2)天价虾宰客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什么原则?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权和避免消费陷阱上当受骗?

(3)我们从“天价虾宰客者受罚”和“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得出的共同结论是什么?

 

答案解析

试题分析:(1)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的目是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说明国家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国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总之,只要与新《食品安全法》有关即可。(2)此题考查的是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价虾存在欺诈行为,所以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原则。然后再联想如何维权?最直接的维权办法是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则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调解,向有关部门反映,还不成就拿起法律的武器,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维权最有效的、也是最后的一道屏障。(3)“天价虾宰客者受罚”体现的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的是放心消费环境;“农民工子女可以就近入学”体现的是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二者共同点就是维护了会的公平正义。

(1)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国家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②国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③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体现人民的意志。(2)诚信原则。维权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解决;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受骗:①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②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③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3)共同结论是国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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