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7:01:37

某县委办公室主任吴某,吩咐其下属孙某,利用举办会

题目描述

  [单选]

某县委办公室主任吴某,吩咐其下属孙某,利用举办会议的机会,通过虚开发票冒领会议经费44860元。孙某自己留下9860元,将其余的35000元交给吴某,吴某据为己有,此事被监察部门发现并移交司法机关,吴某涉嫌的罪名是:

A.贪污罪
B.职务侵占罪
C.受贿罪
D.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案解析

[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第一步:分析考点《刑法》第382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第二步:分析选项B选项:《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吴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因此不构成贪污罪。C选项:《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吴某非法占有的是国家财产,没有索取、收手他人财物,因此不构成受贿罪。D选项:《刑法》第396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吴某只是一个个体,因此不构成私分国有财产罪。故本题选A。【2019-河北县级-011/河北乡镇-011】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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