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2015年第3题)甲房地产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

题目描述

单选题 (2015年第3题)甲房地产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要,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800万元,乙工厂在20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l5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A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约定的权利自合同公证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A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A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A说法正确。从性质上说,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B说法错误。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仅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没有公证的要求,C说法错误。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D说法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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