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19 09:44:09

案例:杨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因在校期

题目描述

案例:杨某,男,原是某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三年级学生,因在校期间盗窃同学的笔记本电脑,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回乡。杨某回乡后,表现较好,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义务为众乡亲提供法律咨询,受到众乡亲的好评。后来杨某又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法学本科文凭,2010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此杨某经常以律师的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并收取代理费。2011年9月,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得知此事后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后杨某为取得合法的律师执业资格,便在县内一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于2012年10月向其所在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律师执业证书。问:(1)杨某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即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2)司法行政部门应否批准杨某的律师执业申请?为什么?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1)杨某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即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乡镇群众参加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13-183关联知识点不合法。(2分)以律师身份代理参加诉讼的前提是取得律师执业证。(3分)(2)司法行政部门应否批准杨某的律师执业申请?为什么?13-180司法行政部门不应批准杨某的律师执业申请。(2分)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的条件,对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申请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杨某曾犯盗窃罪,不能获得律师执业资格。(3分)教材章节/页面: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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