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2019年10月25日中国法院网报道,江西省南昌市某

题目描述

【题目】    2019年10月25日中国法院网报道,江西省南昌市某小区业主熊某,通过微信群与其他业主筹备建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多处张贴《住户告知书》,其大致内容为:“以熊某为首的一些业主想达到个人谋利的目的,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为 幌子,与物业会司作对,这个团体为达到目的,甚至破坏不支持他们的业主家的水管、 电路,损坏公用设施等……”熊某发现物业公司张贴的《住户告知书》后,立即申请公证处对《住户告知书》进行证据固定,并支付公证费3000元,随后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小区物业侵犯了熊某的什么权利?为保护公民的这项权利,宪法有怎样的规定?

(2)熊某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哪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答案解析

(1)人格尊严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搜集证据,积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懂得依法维权。

(1)抓住材料中的关键信息“甚至破坏不支持他们的业主家的水管、 电路,损坏公用设施等……”等不实信息,根据所学知识,这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权;我国宪法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据此作答。(2)此问旨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落实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难度值一般。材料中,熊某不是自行解决问题,而是搜集证据,积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懂得依法维权。围绕上述内容具体组织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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