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12 03:52:04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因欺诈,因胁迫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描述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因欺诈,因胁迫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合同法》第54条将因欺诈、因胁迫所订立的合同确定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这种改变体现了 ( )

A

平等原则

B

公平原则

C

鼓励交易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解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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