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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06:22:44

1913年10月的《大总统选举法》尽管是在袁世凯授意下由国会

题目描述

【题目】1913年10月的《大总统选举法》尽管是在袁世凯授意下由国会制定的,但国会制定时执意对元首宣誓做出明文规定,要求总统就职时必须举行宣誓典礼,“余誓以至诚遵守宪法、执行大总统之职务,谨誓”。而“宪法未公布施行以前,前项誓词须声明遵守约法”。这一规定目的在于

A. 为复辟帝制制造舆论

B. 保障宪法的权威与威严

C. 维护北洋政府的统治

D. 增进总统选举的合法性

答案解析

总统就职时必须举行宣誓典礼,宣誓遵守宪法,在宪法未公布施行以前,前项誓词须声明遵守约法,目的是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总统要把宪法作为自己最高的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宪法,故B正确;材料反映的是国会要求总统就职时必须举行宣誓典礼,目的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并非为复辟帝制制造舆论、维护北洋政府的统治,AC错误;材料反映的是国会要求总统就职时必须举行宣誓典礼,宣誓典礼无法体现总统选举的合法性,排除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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