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0:21:47

质押也称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可转让的权力移交债权

题目描述

[单选题]

质押也称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可转让的权力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可转让权力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或可转让权力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以下属于质押的是:

A.小赵承揽的工程项目因缺乏流动资金无法开工,遂请某公司帮忙出资,签订了合同并将他名下的一辆名车交给该公司作为担保
B.王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签订了合同并办理登记,将自己的住宅作为担保,约定借款期满还钱
C.石某外出治病期间,将自己经营的养鹅场委托表弟照管,表弟因石某欠钱到期未还,卖掉一部分鹅抵账
D.甲公司与修理厂签订维修服务合同大修生产设备,后因维修费用高昂而未支付费用,修理厂遂变卖了该设备抵偿维修费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本题题干为其他类定义判断。第一步:关键信息------①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可转让的权力移交债权人占有;②将该动产或可转让权力作为债权的担保。第二步:题目详解A选项:小赵作为债务人,将其名车这一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移交给某公司占有,符合定义,当选。B选项:住宅属于不动产,不符合定义,所以B错。C选项:表弟卖鹅抵账,但石某未将其动产或可转让权力作为债权的担保,不符合①,排除。D选项:修理厂卖设备抵偿维修费,但甲公司未将其动产或可转让权力作为债权的担保,不符合①,排除。故本题选A。【2012-北京-113】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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