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中共十七届七中全会于2012年l1月1日至4日在北京

题目描述

【题目】材料一:中共十七届七中全会于2012年l1月1日至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12年9月28日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2012年5月28日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的处分。

    材料二:七年级的小明是一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子女,他因家境贫困辍学了。他的班主任老师去做他父亲的工作,他父亲说,我们是少数民族,可以不上学。班主任老师说,受教育既是小明的权利,也是小明的义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的子女也必须上学。在班主任老师的劝说下,小明的父亲终于同意他上学了。

(1)薄熙来和刘志军被开除党籍说明了第五课中的什么道理?(2分)

(2)上述两则材料是如何体现以上道理的内涵的?(6分)

 

答案解析

(1)说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分)(2)材料一中“薄熙来、刘志军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说明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违反法律,就要负法律责任;材料二中“受教育既是小明的权利,也是小明的义务”说明公民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的子女也必须上学”说明在我国,没有特殊的公民,也没有特殊的权利。青少年要自觉屣行受教育的义务,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要奋发进取,认真学习等等(每点2分,共6分)

试题分析:(1)我国依法对腐败分子薄熙来、刘志军进行处罚,体现了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也说明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2)材料一,薄熙来、刘志军身为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物,对他们的违法犯罪的行为,没有因为他们地位高、权力大,就逃脱掉法律的制裁,这就说明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材料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公民应该无条件的履行义务,也应该平等的享有权利。这不因为民族而改变,也不因为其他任何条件而改变。这就说明了公民要平等的享有权利,也应平等地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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