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2018年8月21日,在从济南到北京的G334次高铁

题目描述

【题目】    2018年8月21日,在从济南到北京的G334次高铁上,一名孙姓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列车长劝说男乘客的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批评。

高铁“霸座”男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高铁。

请指出孙某的行为是什么违法行为?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孙某的行为进行评析。

答案解析

孙某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①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②孙某霸占他人座位,侵犯了女乘客的合法权益,被罚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高铁正是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体现。

此题旨在考查从材料中获取有效信息,并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概括说明的能力,落实情感态度而和价值观目标,难度一般。抓住材料中的关键词“被处治安罚款200元”等,由此可以看出,孙某的“霸座”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对孙某行为的评析,我们主要应在读懂题文材料的基础上,联系所学知识,具体围绕着正确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霸座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等角度具体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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