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5-30 07:51:10

宁某系某公安局刑事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现有人斗殴,便上前制

题目描述

题目

宁某系某公安局刑事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现有人斗殴,便上前制止。当宁某发现其中一方为有过隙的李某时,便叱喝其住手。李某发现是宁某遂破口大骂。宁某听得怒火顿起,拔枪将李某大腿击伤。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李某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
A:能,因为宁某系公安人员,且损害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
B:不能,因为宁某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能,因宁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D:不能,因宁某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宁某是在下班时间作出的行为

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刑事警察虽然主要负责处理刑事案件,但只要他是警察,维护社会治安也是他的职责。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因此,宁某作为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制止打架斗殴行为是他的职责。再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宁某在履行职责时将李某的大腿击伤,属于因履行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受害人李某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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