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15:27:10

(2015年第63题)关于投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题目描述

多选题 (2015年第63题)关于投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B.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相关投标无效
D.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
E.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其投标无效

答案解析

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A说法正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B、C说法正确。《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此处即为联合体承包,也就是D的说法是正确的。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E的说法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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