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重视民生·给力教育(9分)

题目描述

【题目】【重视民生·给力教育】(9分)

材料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简称“新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该法进一步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材料二:某校八年级学生王某看到周围的一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非常困难,有的只能为本地或外地的个体老板打工,便认为读书无用.于是他在学校不认真听课,也不认真完成作业,有时还旷课,逃课,荒废学业,一心想着辍学打工挣钱.

根据材料回答:

(1)王某在校的表现符合履行义务教育的要求吗?为什么?(3分)

(2)王辍学打工挣钱.这是他的自由吗?为什么?(3分)

(3)在教育和就业这一问题上,你有哪些看法?(3分)

 

答案解析

(1)不符合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必须要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3分)(2)不是。因为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3分)(3)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所以必须通过教育,获取知识,增长才干,才能在就业中获得主动地位。(言之有理即可)(3分)

试题分析:(1)在我国,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的特征:强制性,统一性,公益性。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认真履行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王某在校的表现不符合履行义务教育的要求。(2)王某辍学打工,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3)教育对个人发展的作用。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本问需要回答出教育对个人成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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