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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21:48:09

1904年,孙中山在《驳保皇报书》中说:“法律者,治之体也,

题目描述

【题目】1904年,孙中山在《驳保皇报书》中说:“法律者,治之体也,权势者,治之用也,体用相因,不相判也。”这表明孙中山主张

A. 中体西用

B. 强权政治

C. 开明专制

D. 建立法治社会

答案解析

根据“法律者,治之体也”“体用相因,不相判也”可知孙中山主张建立民主法治社会,故D项正确;中体西用是洋务派的主张,故A项排除;孙中山并不主张强权政治和开明专制,故排除B、D项。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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