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0 09:11:59

2019年6月13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

题目描述

【题目】2019年6月13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犯受贿罪一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③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属于主刑,罚金人民币25万元属于附加刑

④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

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的特征及作用,刑罚的种类,国家机构。人民法院对刘某某的审判,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表明法律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所以②④正确。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属于主刑,罚金人民币25万元属于附加刑。故③说法正确;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①说法错误。所以C②③④说法符合题意;故选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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