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根本制度、根本任

题目描述

【题目】    材料一: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材料二:我国颁布的刑法、民法和其他一些法律都写明以宪法为依据。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同时,还会对其他法律作出相应修改,使这些法律符合宪法规定。

材料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其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按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即可。

上述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

答案解析

内容不同: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效力不同: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本题考查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主要考查学生分析材料并联系教材知识的能力。材料一,主要说明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普通法律是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材料二,主要说明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法律效力不同,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材料三,主要说明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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