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10分)生命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题目描述

【题目】(10分)生命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一旦丧失了生命,我们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校车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校车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保障校车安全的主要环节,总结一些地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有效做法,征求部分地方、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消息发布后,广大群众纷纷通过各种形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1)国家制定《校车安全条例》主要是为了保障学生的什么权利?(4分)

(2)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如何积极行使这一权利?(6分)

 

答案解析

(1)生命健康权(4分)(考生写到“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均给2分,其他答案不得分)(2)(6分)①我们要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②当我们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我们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要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④我们不可以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例,特别不可以自残、自杀;评分细则:每点2分,考生任答3点即得满分)(考生在回答第4点时可以用课本P29第一段第一句代替。即“注意自身……关爱和责任”)。

试题分析:(1)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生命健康权的认识。根据教材知识,题文中的校车安全为了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所以为了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权。(2)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如何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掌握,根据教材知识,从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生病时,及时就医;即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也维护他人的生命健康,学会依法维权等方面回答即可得分。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