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

题目描述

【单选题】

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栏内。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甲追认后有效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案选B  解析  解析同上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案选 B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