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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10:58:34

《刑法修正案(六)》第139条后增加一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题目描述

《刑法修正案(六)》第139条后增加一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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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参考对《刑法》第139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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