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材料一:广东中山的杨某因不满女儿老师布置英语作业,在

题目描述

【题目】    材料一:广东中山的杨某因不满女儿老师布置英语作业,在班级群里多次辱骂老师,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材料二:湖南娄底一幼儿园员工因女童哭闹殴打女童,女童家长发现后踹打该员工,涉事双方均被行政拘留。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上述材料中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受到了什么处罚?

(2)他们为什么会受到处罚?

(3)我们应如何遵章守法远离一般违法行为?

答案解析

(1)上述材料中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2)他们的行为都违反了法律,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做出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3)①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②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③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1)本题考查违法行为的判定。从题干中的”被行政拘留“可以看出上述材料中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都受到了行政处罚。据此回答即可。(2)本题考查行为受到处罚的原因。受到的处罚是行政拘留,所以是行政违法行为。理由从违反法律,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做出法律禁止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回答。(3)本题为做法类问题。考查如何遵章守法远离一般违法行为。依据教材知识,从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约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尊重他人的权益等方面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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