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二居室住房1年,租期为2003年9

题目描述

【单选题】

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二居室住房1年,租期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第6个月期满时(2004年2月28日)再支付其余租金。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搬入住房。但2004年2月28日,张某并未支付其余租金。2004年8月,张某在仍未支付其余租金的情况下突然搬出了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如果2005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猝死,其子女和保姆为争夺财产继承权诉至法庭。2005年5月10日,法院二审作出判决。则薛某的继承人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为()。

A:已过诉讼时效

B:2006年1月10日之前

C:2005年6月30日之前

D:2006年5月10日之前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考点】诉讼时效【解析】薛某向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到2005年2月28日为止,但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最后6个月内(2005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去世,无法确定继承人,也就无法继续行使其权利,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在2005年1月10日中止,到5月10日回复继续计算,则薛某的继承人应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主张支付房租的权利。答案选C

正确答案【考点】诉讼时效【解析】薛某向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到2005年2月28日为止,但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最后6个月内(2005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去世,无法确定继承人,也就无法继续行使其权利,所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在2005年1月10日中止,到5月10日回复继续计算,则薛某的继承人应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主张支付房租的权利。答案选 C    解析   解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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