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02:17:29

(学法尊法用法护法)

题目描述

【题目】(学法尊法用法护法)

材料一 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十一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这一诈骗团伙在境外利用网络设备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数额巨大,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二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材料二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不少孩子不仅有电子产品,还有不少零花钱。但由于防骗意识薄弱,未成年人常常成为骗子的“猎物”。

(1)材料一中诈骗团伙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为什么要对他们进行刑事制裁?

(2)作为未成年学生,我们应怎样避免上当受骗?

答案解析

(1)本题考查违法行为的类别。从材料中的“以诈骗罪判处十二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看出诈骗团伙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之所以要对他们进行刑事制裁,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用刑罚制止他们的行为,能有效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使一些不法分子悬崖勒马,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2)本题考查防范侵害,保护自己。属于做法类问题,依据教材知识,从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合理安排自己生活,学会分辨网络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诱惑等角度来回答。

(1)犯罪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原因:①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保卫国家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②为了遏制、教育犯罪分子,使 其悬崖勒马,同时对某些有不良动机的人也是一种震慑。 (2)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②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管理好零花钱;③对 网上的信息要有分辨能力,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诱惑,避免轻信盲从;等等。

加载中...
AI正在思考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