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2014

题目描述

【题目】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2014年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他是自去年“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

(1)“秦火火”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1分)

(2)假如你不幸成为一名受害者,你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分)

 

答案解析

(1)人格尊严权(或名誉权)(1分)(2)依法维权(1分)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或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2分)

试题分析:(1)此题以网络流行的事件为背景材料,旨在考查学生对人格尊严权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运用知识的能力,首先通过分析材料,找到关键信息“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其次联系教材,说明秦火火的行为是对他人人格尊严权中名誉权的侵犯。(2)此题旨在考查学生对怎样维护自己人格尊严权的认识,主要考查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首先要求学生明白,做最受害者,是当自己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后,应该怎么做,其次,用教材知识,从依法维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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