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8 01:36:43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

题目描述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5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8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单项选择题 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12年 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仍为11年 D、维持一审判决

答案解析

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对赵某诈骗罪的量刑并非畸轻,更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了。B、C项错误。《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也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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