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21 23:22:56

以下属于对物的抗辩事由有()A票据责任人破产B票据除权判决已

题目描述

以下属于对物的抗辩事由有()

A

票据责任人破产

B

票据除权判决已公告

C

票据未到期

D

票据收款人被更改

E

票据行为人签章时无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解析

B,C,D,E

绝对抗辩又被称为“对物的抗辩”或“客观抗辩”,相对抗辩又称“对人的抗辩”、“主观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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