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6 16:11:06

(单选题)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题目描述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年。

单项选择题 A、三 B、四 C、五 D、二

答案解析

解析:  《宪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故选C项。   扩展阅读:本题考察《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须注意历年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九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93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一条 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04年《宪法修正案》第三十条 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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