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一、背景由国家和民营企业共同兴建的某炼钢厂,施工单项投资估算

题目描述

简答题一、背景
由国家和民营企业共同兴建的某炼钢厂,施工单项投资估算600万。起初,建设单位拟定由中央直属的一家冶金建设公司总承包该项目工程,遭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反对。
建设单位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工程采用PC承包形式进行招投标,有个别单位不明白PC承包的含义。
事件二,自发标之日到投标日要求15天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有一家投标单位提出时间太紧无法完成,要求延长至21天,建设单位予以拒绝。
事件三,评标委员会由投标办组建,有招标办和建设单位各一位领导、一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随机抽选的两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投标单位提出质疑。
事件四,开评标过程中,五家投标单位,有两家因时间紧未完成标书而弃权,一家在投标截止时间晚10分钟递交标书,得到建设单位的谅解,最终三家投标单位经评审由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二、问题
1.说明建管部门对炼钢厂拟定总承包商反对的理由。
2.事件二中投标单位要求延长投标日期的要求是否合理?简述理由。
3.说明投标单位对评标委员会组成提出质疑的理由。
4.根据事件四的内容,评述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性。

答案解析

参考答案暂无

1.该工程有国家资金投资参与,并满足工程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规模超过200万以上要求,《招投标法》明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要求招标。2.从招投标法规定入手,投标单位要求合理。理由:建设单位提出15天内提交标书不符合《招投标法》20天以上的规定;3.投标单位质疑的理由是:按《招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此次招标仅为五分之二。4.事件四中,一家投标单位晚10分钟递交标书的,按《招投标法》规定属于无效标书。因之,此次真正有效标书就两家。按照《招投标法》规定,此次招标有效标书只有2家,应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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