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
2025-03-11 18:59:43

简述物之所在地的确定方法。

题目描述

  简述物之所在地的确定方法。

答案解析

  答:(1)对于不动产和有体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应为它们物理上的所在地。

  (2)对于无体动产(包括债权、流通票据与证券、商誉、工业产权等).总的原则是以该项财产能被有效追索或执行的地方为其所在地。

  (3)至于如车辆、船舶、民用飞机等常处于运动过程中的有体动产以及装载于上述各类运输工具中、因而也持续变换其所在地的货物所在地的确定,有不同做法:有以其注册地(港)作为其所在地的,也有以企业的主营业所所在地为其住所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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