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6:04:27

甲股份有限公司准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前的普通股股份总数是

题目描述

ABCD

章程规定“公司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支付股息的情况下,优先股表决权才恢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解析

解析: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选项AB错误;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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