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某市一名12岁的少年晚饭后与父亲在街上散步,因用脚踢到路边的

题目描述

【题目】某市一名12岁的少年晚饭后与父亲在街上散步,因用脚踢到路边的栏杆而触电受伤致残。据调查,事故为电线老化漏电所致。该少年在父母及律师的帮助下,把市电力局告上法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判决被告赔偿少年各种损失38.8万元。从材料中可以看出(   )

①该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②我国公民的权利有法律保障

③该少年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该案适用刑事诉讼程序

⑤电力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A.①②③⑤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④

 

答案解析

A

试题分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题文中的这名少年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犯,该少年在家长的帮助下依法维护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电力局依法承担了民事法律责任。所以观点①②③⑤符合题意;观点④说法错误,故应排除;所以本题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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