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2-12-17 03:29:34

2011年9月某外国人受其供职的境外公司委派,来华到一一境内

题目描述

ABCD

11720

答案解析

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183日的,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应纳税额=[(50000+40000-4800)×45%一13505]×40000÷90000×29.5÷31=10503.69(元)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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