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题目描述

[单选]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议案
C.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正
D.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参考

答案解析

:D    [搜题无忧参考

本题为宪法常识。第一步:分析考点在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修正案的公布机关。但数次修宪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公布修正案的宪法惯例,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宪法修正案,非国家主席公布。所以D错,本题选非,当选。第二步:分析选项A选项:《宪法》第62条规定:“修改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B选项:《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C选项: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宪法》修订,一共5次,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故本题选D。【2018-江西-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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