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970-01-01 08:00:00

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

题目描述

【题目】网络红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秦志晖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行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行3年。他是自“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首个获罪的网络造谣者。(1)秦志晖为什么会被判处有期徒刑?(2)这则案例给我们什么警示?(3)公民权利受到损害时,我们应如何维权?

答案解析

(1)秦志晖没有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他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国家的、社会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所以要受到刑罚处罚。(2)要学会正确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3)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懂得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1)秦志晖诽谤、寻衅滋事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因此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具体可从犯罪的特征,没有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的角度进行分析。(2)本题的警示,可从如何学会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利的角度进行分析,注意从尊重他人权得,不损害他人利益,法律的范围和合法的方式等角度回答。(3)维护权的关键是依法,方式是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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