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5-30 03:03:54

2006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

题目描述

题目

2006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班的六十余位工人被迫下井,三小时后井下大量透水,致使25位矿工身亡。魏某的行为构成的是(    )。
A:玩忽职守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答案解析

A项,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魏某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符合题意,排除。 B
C项,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同一个罪。本题中魏某是矿长,而不是施工的职工,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厂、矿山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符合题意,当选。
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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