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8-11 10:28:15

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通过微信朋友圈

题目描述

【题目】近日,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被告通过微信朋友圈辱骂原告,并公布原告的照片和电话,结果被判在微信朋友圈公开道歉三天。此案例说明

①网络交往要遵守道徳规则

②网络不是滥用自由的天堂

③网络交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受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解析

依据教材内容,朋友圈也并非法外之地,维权是要讲法律,讲方法的。在朋友圈上发信息,将他人的照片和电话公之于众,并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语言辱骂,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被告被法院判决在微信朋友圈向原告道歉3天,这是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自媒体上,朋友圈里人人都有话语权的语境下,该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每个人都应当心里清楚,并要严格遵守,决不能将朋友圈作为发泄私愤的工具。这是不管何时何地,也不能忘却的准则。②④正确,①③与题意不符,故选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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