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2021-07-30 07:50:04

材料:2017年2月1日,《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

题目描述

【题目】材料:2017年2月1日,《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规定市法制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时,应同时附具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公众可通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进行民意调查”等五种方式参与政府立法。在政府立法过程中,公众主动或者受邀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评估等环节,表达立法意愿、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结合材料,分析公民参与民主决策重大意义。

 

答案解析

本题以《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正式实施为背景材料,考查考生对政治生活的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分析公民参与民主决策重大意义。本题难度较小,考查了考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回顾与运用能力。通过对材料的审读,结合所学的知识,考生着重从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四个方面回答即可。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具有重大意义。①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②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④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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